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的不断进行深入,城市文化建设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不免引发征地拆迁矛盾。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有效要素是什么?" src="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律师信息采集\北京-东城区\09640bd87651f5270fc2892010ff313f.png">
我国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或者私有财产实行征收、征用和赔偿。在征地过程中,需要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合同,受我国《合同法》的调整。
安置补偿协议是否有效,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确定:
第一,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均需具有主体资格、权限;
第二,该协议系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基于企业真实的意思可以表示,达成合意的结果;
三是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不侵犯公共利益;
第四,协议的形式合法,采用书面形式,并写明单位名称、拆迁参与方名称和代理人姓名,由双方签名盖章。
此外,作为一种特殊合同,安置补偿协议有其固有的特点,即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要求的原则和目的以及相关政府文件的精神。
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搬迁人员应保持谨慎的态度,因为补偿金额和标准都过低,不容易签订补偿方案。签字表示他同意达成协议意味着房子很快就要被拆除了,之后再去捍卫权利将是非常困难的。
若在签订补偿协议过程中存在被胁迫、被欺诈、被隐瞒,导致企业不能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补偿等情况,可以通过保留相关研究证据,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