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 荣芳倩 律师
2021/06/03
01 婚姻家事法律更应谙熟人性、透彻世事
对于离婚诉讼中财产争议,司法裁判愈发倾向于保护原生家庭资产所有权,为婚姻财产划一道泾渭分明的“防火墙”。
财产关系可以是泾渭分明的: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感情、婚姻、家庭能区分得如此分明吗?恐怕水乳交融是大家都更愿意看到的。
婚姻、家庭=资和+人和。公司结构治理尚有股权架构可以激励,婚姻家庭为什么要锅碗瓢盆算得如此清晰?婚姻家事法律更应谙熟人性、透彻世事。
显然,我们的婚姻家事立法和司法出现了明显的价值冲突,试图把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分别对待,这多少有些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两难悖论吧?
在上一期分享的司法裁判案例《子女结婚后,父母出资购房需要还钱吗?》中,我们认为司法裁判中越来越倾向于保护原生家庭的资产。
这就像要给是给原生家庭的资产画了一个泾渭分明的防火圈。这也是近年来婚姻家庭法律体系中重财产、轻人身关系的一种立法和司法趋势。
财产关系可以是泾渭分明的: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感情、婚姻、家庭分得如此分明,是我们期望看到的吗?恐怕水乳交融是我们更愿意看到的。婚姻家庭=资和+人和,公司结构治理尚有股权架构可以激励,婚姻家庭为什么要锅碗瓢盆算得那么清楚?婚姻家事法律更应谙熟人性、透彻世事。
最近关于婚姻家事的政策频频出台,政策初衷在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努力形成积极友好的家庭氛围,降低离婚率。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的立法和司法却在用不同的价值取向,试图把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分别开来,这多少有些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两难悖论吧?
02 曾经的婚姻财产转化制度
年纪长的人可能还会对二十多前我国的一项婚姻财产转化制度有依稀的印象吧——结婚八年以上,才能在房产等大额家庭资产享有夫妻共同所有的权利。这种夫妻财产转化制度,是我国特有的本土制度。在夫妻同居同财的传统文化氛围中,这种具有过渡性、融合性的夫妻财产制度非常“接地气”,对于夫妻双方背后的原生家庭而言,一方用“爱和投入”,另一方用“期权”,达成了一项默契的远期期权”合作项目”。
遗憾的是,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夫妻财产转化制度最终被取消了。取消初期,尚多有学者主张恢复之声,最后依然湮没在严格区分婚前财产、严格划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浪潮之下。这项制度还有一个好处是在中国人爱面子、羞于谈财的文化背景下,以制度的名义给“亲家们”挂上了一块遮羞布。
03 像股权架构一样设计婚姻财产关系
法律在制度层面取消了夫妻财产转化的空间,但是不代表在实践中没有可能。
婚姻家事领域中,司法职能主义是本能要受到约束的,这意味着当事人自主权相较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更大一些。
因此,在婚前财产协议中,我们可以考虑用公司股权架构的思路,搭建起婚姻中的财产制约/激励机制。需要注意约定内容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像比尔盖茨和梅琳达在婚前约定比尔每年可以定期探访前女友,这类声明或承诺因为违背公序良俗在我国是不可能获得支持的。
提到公司股权架构,提到利润分配机制,很多人都会联想到“当资本来到人间,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肮脏的血”吧?似乎谈及股权、谈及利润分配会玷污爱情的纯粹、婚姻的纯洁。
如果您有这种想法,想来是对股权架构、利润分配多有误解。一份好的股权架构方案却是建立在对人性充分理解之上的,与婚姻制度多有相似之处。在保持控制权归属的前提下,第一,利己还是利他?毫无疑问利他是一种当然必选的激励手段;第二,共享还是独享?共享利益意味着资源聚集可能产生“1+1>2”的效果,也意味着责任的分担;第三,是否会跨越人性底线?股权架构就是要防止人性底线的滑落。
婚姻难道不是这样吗?婚姻是夫妻双方的感情、财产等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甚至会绑定夫妻双方背后两个原生家庭。在这种对外一致性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对内也是互有底线,不可跨越——例如人身安全、人性尊严、忠诚义务等等。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追逐利益是人的本性。门当户对的婚配难道不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跨越阶层的婚配难道不是期冀获得更大利益?
04 婚姻需要经营,婚姻财产安全是前提
有人可能会说,家事律师这不是“挑事”吗?好好结个婚,不好吗?现实肯定不这么想:不断高企的离婚率是怎么来的?那么多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是怎么来的?门当户对的婚姻也需要安全的婚姻财产架构。
我们不是“教唆”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父母睚眦必较,而是希望大家能接纳一种概念——“婚姻需要经营”,除了感情经营,在婚姻财产上还可以在法律层面做长远的安排,这样的婚姻才能在一个整体安全的架构里。
现在很多结婚的年轻人都是买不起房子的,基本靠家里父母“赞助”。往往是男方家里下了很大力气凑了全款买了婚房,女方的彩礼自然就非常有限。女方岂能看不透婆家的意思?于是憋着心气也要搞一套婚前房产,钱不够怎么办?男方彩礼要来凑。一来二去,新婚之时双方及双方家庭都多少有了嫌隙。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婚姻更像是一种战略合作。幸福的婚姻需要人合(爱情),更需要资合(门当户对)。
真正的婚姻安全是未雨绸缪后的深思熟虑,万里长征前的运筹帷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