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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谷歌公司、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诉自然人王莘(笔名“棉棉”)图书搜索著作权侵权纠纷

2024-11-06 0
原告王莘是小说《盐酸情人》的作者。谷歌公司提供在线图书搜索,在美国进行了数字化扫描,并在谷翔公司经营的google.cn网站的搜索中进行片段展示。原告王莘认为该行为侵犯其著作权。本案于2013年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受谷歌公司、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本所律师全程代理本案。经过本所律师不懈的努力,最终法院认定谷翔公司不构成侵权,并极大地减轻了谷歌公司的责任。

本案是中国关于图书搜索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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