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及其附件《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内容与格式指引(个人版)》和《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以下合称“《私募募集行为办法》”),是继今年春节前发布的三部自律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及其附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规范。《私募募集行为办法》对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将于2016年7月15日起开始实施。本文中,我们对《私募募集行为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总结并简要评述,供业界相关人士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