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富、先修路。这是一句所有人都知道的至理名言,也是一个FC浅显的道理,同时又是农村发展的金科铁律。不过修路就要占地,由于当前农村土地已经确权到户,并且土地承包期二轮承包到期后还要再延长30年,很多农民群众对修路占用自家土地如何补偿的问题FC关心,那么,政府修路补偿标准有哪些?征地补偿律师做了以下3种情况分析。
一、主干公路占地要依法征收
我们这里所说的主干公路,指的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纳入国家公路规划的公路,这些公路的权属为国有,道路修建如果占用农村土地,那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规对农村土地征收的相关要求进行征收补偿,由县以上政府组织实施,并就补偿安置问题,与被征土地的农村集体和农户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确保农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
二、乡村道路占地要合理补偿
乡村道路是乡村为改善出行条件而修建的道路,这些道路有时有一部分上级拨款,有的是靠乡村镇或受益村筹资或集资,这类道路应属于乡镇公益性建设,可以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不涉及土地征收,但如果占用农户土地,也要进行合理补偿,一般都是参加土地征收的数额进行补偿的,也可以以土地调整的方式弥补一些农户所受到的损失。
三、田间小路占地要相互平衡
我们所说的田间小路,指的农村田地之间,为方便农民农业生产,方便农业机械、各类农产品、化肥农药等进出田地而修建的道路,这实际上是属于土地整理的范畴,如果扩建或新建田间道路,对各家各户的占地应达到一个平衡,如果确实占用某一户的土地较多,也应进行适当的补偿或调整土地来补充。
实际上,国家近年来对农村道路建设投入力度还是比较大的,道路建设也是突飞猛进,主干公路是四通八达,乡村公路通村到户,田间小路也是纵横交错,为农民的交通出行、劳动生产提供了极大的便利。Z后征地补偿律师表示,农村修建道路占用农民土地到底应该不应该补偿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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