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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律师如何确定误工期限,调解的开始期

2024-11-28 0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赔偿事项,协商不成时,也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申请调解。然而,申请调解并不总是可能的。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调解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期限。那么,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调解期限是多长?调解期第一天是怎么确定的?下面,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马上给你详细解答。一、调解期第一天是怎么确定的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启动调解:
1、致人死亡的,从规定的丧葬事项处理时间结束之日起计算;
2、造成伤害的,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
3.因伤致残的,从致残之日起计算;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财产损失之日起计算。
2.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调解期限是多长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天。因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在调解期的第一天开始调解,并在其后10天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最终调解书。
3.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调解时间有多长
1.根据有关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天,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延长15天。
2.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从治疗结束开始调解;
残疾人自伤残之日起,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从调解结束之日起指定时间办理丧葬事宜;
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
从被通知人收到通知后的次日起计算,需要规定期间的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期间最后一日的结束时间为停止经营活动的结束时间。
3.调解期间,当事人变更调解参与人,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期限中断。
4.调解期间当事人不参加调解,未经公安机关同意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调解终止。
从上面的描述中,我们知道了如何确定调解期的第一天,也知道了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调解期。具体的时间要求上面已经详细介绍过了,希望对现实生活中的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期限有任何疑问,也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帮助您。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赔偿事项,协商不成时,也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申请调解。然而,申请调解并不总是可能的。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调解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期限。那么,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调解期限是多长?调解期第一天是怎么确定的?下面,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马上给你详细解答。一、调解期第一天是怎么确定的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启动调解:
1、致人死亡的,从规定的丧葬事项处理时间结束之日起计算;
2、造成伤害的,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
3.因伤致残的,从致残之日起计算;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财产损失之日起计算。
2.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调解期限是多长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天。因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在调解期的第一天开始调解,并在其后10天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最终调解书。
3.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调解时间有多长
1.根据有关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天,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延长15天。
2.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从治疗结束开始调解;
残疾人自伤残之日起,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从调解结束之日起指定时间办理丧葬事宜;
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
从被通知人收到通知后的次日起计算,需要规定期间的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期间最后一日的结束时间为停止经营活动的结束时间。
3.调解期间,当事人变更调解参与人,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期限中断。
4.调解期间当事人不参加调解,未经公安机关同意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调解终止。
从上面的描述中,我们知道了如何确定调解期的第一天,也知道了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调解期。具体的时间要求上面已经详细介绍过了,希望对现实生活中的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期限有任何疑问,也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帮助您。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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