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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强拆流程是怎样的?司法强拆的流程走完要

2024-10-11 0
目前,一些钉子户一直以获取更多拆迁资金为目的,阻挠有关部门征收土地和房屋,使得征收方不得不启动司法强拆,要求其交出土地。司法强拆流程是怎样的怎么样?接下来,会给你一个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司法强拆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被征收人收到以下两份文件,触发申请司法强拆的条件
被征收人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或《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时,房屋可能面临司法强拆。
1、责令交出决定书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方在签订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的,相关部门将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规定,逾期不执行相关文件、不提起诉讼的,将触发司法强拆申请条件,由行政部门申请司法征收土地强制拆除。
第二步,行政部门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
司法强制拆除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请。经审查,法院应当按照民事程序实施强制拆除。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强制执行;
2、行政决定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当事人的意见和行政机关的提醒;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步,法院启动审查
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当对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这个环节非常重要。在此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提出异议,并依法维权。申请执行合法,经审查材料齐全的,法院将立案并及时执行。
第四步,法院通知被征收人并执行
在这一阶段,审查的结果已经确定。需要立案执行的,法院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明确履行期限,仍不履行的,强制拆除。基本上,如果被征收人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这个程序就会执行。
第五步: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行政部门,流程完成。
二、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强制执行;
2、行政决定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当事人的意见和行政机关的提醒;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征收机关负责人签署,加盖行政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三、司法强拆后的救济办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除法官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申诉、控告、主张外,为法院、行政机关违法拆除提供了3360项法律救济
艺术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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