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赵先生2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安国市人民政府、安国市明官店乡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赵先生2人在河北省安国市明官店乡某村拥有一块合法的承包地,地上建有厂房用于经营。2019年4月,赵先生2人收到了明官店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限期迁离的通知书》,在文件中要求其在5天内自行搬离,否则将依法依规对其建筑物强行拆除。随后,安国市人民政府、安国市明官乡人民政府对赵先生2人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经营的好好的厂房就这样在顷刻间成为了一片废墟,愤怒的赵先生2人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在沟通、协商、复议及搜集关键证据等多个阶段后,圣运律师总结了行政机关作出该行为的违法之处,随后协助赵先生2人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房屋的行为违法。
在诉讼过程中,安国市人民政府答辩称,乡政府发现赵先生2人所建的房屋违反了《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农业用地上进行了非农建设。也因赵先生2人未限期迁离,才依据法律规定履行强制拆除的权力。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前,应当依法履行违法建设调查、制作限期拆除决定、催告、并且经过听取陈述申辩及制作强制拆除决定等法定程序。本案中,安国市人民政府、安国市明官店乡人民政府仅提交了限期迁离通知,并没有在实施案涉拆除行为前,履行法定程序。不仅如此,通过调查圣运律师发现,其提交的认定赵先生2人违法占地、违反《城乡规划法》建设行为的证据,也并不充分。因为强制行为已经做出,无法撤销,因此圣运律师协助赵先生2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诉讼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可了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了安国市人民政府、安国市明官店乡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赵先生2人房屋的行为违法。这一胜诉判决成为了赵先生2人维权道路上的关键点,为其日后能得到合理的赔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相信在律师的协助下,赵先生的合法权益将得以良好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