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律师法》对律师是这样定义的: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无论涉足哪个业务领域,律师在我国法治建设当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征地拆迁案件中,我们为什么要委托拆迁律师,拆迁律师在征地补偿案件中有什么作用,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呢?
第一,律师可以帮助做维权指导。有相当多的被拆迁户认为,只有到最后要打官司时才需要找律师,其实这个想法是错误的。事前预防,要比预防挽救和弥补重要得多。拆迁案件中,被拆迁人往往缺乏经验又没有专业知识,在拆迁人与自己协商安置补偿时不知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而有些被拆迁人认为拆迁是政府行为,以个人能力无法抗衡敢怒而不敢言,就草草签了补偿协议,结果是签完协议以后发现别人和自己的补偿标准不一样,有的甚至差距很大,就感觉上当甚至被愚弄,然后就会采取一些过激的手段,先是闹,然后就上访,有的甚至会发生流血冲突事件,往往维权不成,结果却造成身体伤害,甚至触犯法律,锒铛入狱,失去了自由时还不明白,明明自己有理,却为什么受处罚的是自己?拆迁律师有长期的维权经验,清楚拆迁中的程序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结合专业知识,在拆迁之初,就会告诉被拆迁人要拆迁过程中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如何协商补偿方式和数额,哪些材料是需要由拆迁办提供,哪些材料是不能签字的等等,这样在整个维权的过程中,被拆迁人就会处于主动的地位,而不会消极被动挨打。这就是律师在帮助被拆迁人维权过程中最重要的作用。
第二,律师可以促进调解,从而帮助被拆迁人拿到更高的补偿。调解制度作为一种中国司法的特有传统,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这一传统也被奉为“东方经验”。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尤其在新的行政诉讼法颁布之际,法律更加鼓励政府与百姓能够以调解的形式解决纠纷,倡导和谐。律师参与调解,这是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一个全新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在土地征收以及房屋拆迁纠纷领域中,律师参与调解的主动性和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无论是在法律层面还是心理变化方面,被拆迁人对律师踊跃参与调解的情形都是万分需要和期盼的。律师积极参与调解不但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还可以更好的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同时,律师在征地拆迁纠纷中积极参与调解,还可以为迅速化解社会矛盾,顺利解决纠纷争议增加砝码。
第三,律师能够帮助代理复议和诉讼。在行政法领域,虽说以调解形式结案并拿到补偿令大家都很期待,但是当面对政府的强硬蛮横和暴力强拆,我们亦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此时,复议和诉讼显得不可或缺。但是诉讼和复议虽然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绝不是目的。知道诉讼的必要性才能够提起适当的诉讼。如何起诉?诉谁?诉什么?都是很专业的问题。更不用说如何准备材料和证据,如何质证和答辩,如何抓住要害一剑封喉式的法庭辩论等等。而律师能够运用自如,信手拈来,让诉讼维权变得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实践上拆迁中涉及的问题不止上述那些内容,往往可能会与其他问题有交叉,如果委托了一名专业的拆迁律师,相信一定能够全面帮助解决被拆迁人的全部法律问题,并拿到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