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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还没签,就把房主的房子“误拆”了?这就是违法强拆!

2025-02-15 0

听说自己家被划入拆迁区域,本来是好事,但如果在还没有谈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前,房子就被强行拆除,好事就变成了糟心事,这时该怎么办?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还没签,就把房主的房子“误拆”了?这就是违法强拆!

 
 

安徽省定远县某村村民夏某在村里建有正在居住使用的房屋,2020年,该房屋所在区域被划入征地拆迁范围。2020年11月15日,在没有签订任何征地拆迁有关协议的情况下,夏某家的房屋被第三人公司工作人员拆除。11月16日,夏某家人报案,当地警方调查回应,拆除行为系第三人公司施工人员“误拆”。在夏某的房屋被拆后,当地镇人民政府单方面委托安徽省某房地产评估公司对夏家房屋及地面附属物应得补偿进行测算,并强行将自己单方面评估的补偿款14万8千余元汇入夏某个人账户。

对于这笔补偿款的数额,夏某并不认可,对于自家房屋被“误拆”的说法,夏某更是难以接受。由于屋内财物在强拆中遭到严重毁损,夏某的正常生活被打乱,无奈之下,她找到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给自己讨回个公道。信凯律所在了解夏某的遭遇后,专门指派了于征拆领域经验丰富的王蕾蕾律师进行代理。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还没签,就把房主的房子“误拆”了?这就是违法强拆!

 

王蕾蕾律师接到委托并了解案情后,提起了行政诉讼,起诉当地镇人民政府在没有法定职权且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夏某的房屋,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给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庭审中,被告镇政府辩称,己方从未作出拆除夏家住宅的行政行为,房屋为第三人公司拆除,且己方与第三人公司之间无委托拆建关系,该公司拆除夏家住宅的行为属于个人侵权,与镇政府无关。并提交警方出具的出警材料证明自己的主张。

第三人公司则表示,夏某的房屋是被己方所误拆,他们愿意以政府拆迁补偿安置同地段的合理价格进行补偿。

对于镇政府所举证据,王蕾蕾律师表示: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同时提交了此前由中院作出的2021皖11行初41号裁定书,该裁定现已生效,其中认定了第三人公司对夏家房屋实施拆除的行为是受镇政府委托的,因此镇政府作为涉案房屋所在区域集体土地征迁组织实施者,应对拆除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经过双方的举证、质证、辩论,最终法院认为,涉案镇政府在没有对原告夏某家房屋按照法定程序征拆的情况下,委托第三人公司对该房屋实施了拆除,此行政行为违法,该镇政府应为此错误的拆除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拿到判决书,意味着王蕾蕾帮助苦主夏某确认了其房屋遭到当地镇政府强拆,后续将继续帮助其使用法律手段追索强拆带来的各项经济损失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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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在此,王蕾蕾律师也要提醒大家,在征拆方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拆安置补偿之前,没有签订征拆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征拆方先把待征收房屋拆除的行为,就是强拆,这是严重违法的!

遭遇强拆,一定不要慌张,在注意保护自己和家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通过报警、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然后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还没签,就把房主的房子“误拆”了?这就是违法强拆!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还没签,就把房主的房子“误拆”了?这就是违法强拆!

近些年,城市建设发展速度飞快,征地拆迁项目众多。随着征拆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随之而来的纠纷数量也在不断增多。此类纠纷的形成和存在具有一定复杂原因,因此,在处理它们时便需要清醒的头脑、专业的知识、充足的经验和细致的态度相配合,于复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不放过每一点机会,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部律师团队,多年来恪尽职守,不惧挑战,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利,为社会的和谐、稳定、长久发展,为国家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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