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产品

放弃继承做出时间要求,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期

2025-01-23 0
继承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制度,与人们的社会、经济、文化和家庭生活密切相关。作为获取财产的重要途径,一直被人们所重视。对继承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现代法中的继承是狭义继承,即财产的简单继承。那么放弃继承的规则是什么呢?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放弃继承有哪些规定的
《民法典》第1124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声明;期满未注明的,视为放弃遗产。
一、如何理解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从死者去世时开始。可以理解为,继承的发生以被继承人死亡(身体死亡或宣告死亡)为法定要件,不以继承人的
意志为转移。因此,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放弃被继承财产的所有权。原因是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此时财产已经转移,但在分割之前由继承人共有,这种观点是相当正确的。持这种观点的人有法律依据,也可以从学术理论中得出。因继承而发生的产权变动,在继承开始时生效。在继承的情况下,根据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在继承开始时,文物所有权和其他权利已经转移。所以,继承中的物权变动,只有在继承的事实条件达到时,才能直接生效。另外,还有一种理解是,放弃继承权相当于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是对继承人继承权的一种处分。这种观点值得商榷。认为继承权的实现取决于被继承人的意志,而遗产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规定表明,继承的条件是继承人无法控制的,其实现的唯一条件是被继承人死亡。
二、放弃继承的期限。继承人在开始继承分割?期间可以随时放弃吗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不知道自己有继承权,放弃继承的期限应该如何确定?从法律字面意义上讲,只要遗产没有被处分,继承人随时可以放弃继承。在实践中不易操作,会导致继承分配不稳定。纵观各国的相关立法,大多都有明确的规定。如《德国民法典》第1949条规定:放弃继承,从继承人知道继承财产归自己所有的原因并取得继承权时起计算。继承人应在处罚后任命,从遗嘱开始之日起6周内任命。《日本民法典》第915条也要求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在继承人知道自己有继承权后三个月内作出,但继承人是无行为能力人的,从其法定代理人知道的时间起计算。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相比,受遗赠权对放弃时间有具体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受遗赠后两个月内知道自己将接受或者放弃。未注明到期的,视为放弃赠与。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意见,请com的专业律师处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害。如果有什么你不知道的。也可以找到相关的法律解决方案。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