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陪审制是一种平民参与司法的形式。随着时代的发展,美国的陪审团越来越倾向于使用自己的权力来影响公共和社会政策的制定,由此引发了美国社会各界的许多争论。笔者通过几个典型案例的介绍,认为陪审制是弥补美国代议制民主缺陷的一项重要制度。
关键词:陪审;陪审团;公共政策
从一般观点来看,陪审制仅仅是一种让民众参与到司法程序的形式,人们在习惯上总是把它与克服法官专业限制,实现个案正义联系起来。然而,近二十年来陪审制在美国实践中的发展,使得这一制度越来越突破了传统认识的限制,陪审团们显示出来的力量常常越过法庭和具体案情所编织的樊篱,对美国现实的公共政策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本文选取了美国近几年发生的几个典型案例,以说明陪审制度在美国的这一最新发展趋势。
案例一:保险公司案
2000年4月,美国佛罗里达州棕榈滩县的一对夫妇起诉他们的保险人,Humana健康保险公司。因为该保险公司多次拒绝为医生建议的治疗方案提供费用,以至于他们患有脑瘫的女儿凯特琳·齐普斯无法及时地接受诊治。陪审团在听取了一个多月的法庭审理之后做出裁决,判令被告Humana健康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高达796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金。这一赔偿数额之大在棕榈滩县的个案赔偿中是史无前例的。黛安娜·琳里格作为本案的陪审员,与其他五位当地陪审员参与了本案的审理。事后黛安娜发表评论说:“看到当庭出示的证据,所有陪审员都震惊了,保险公司为了免于承担保险责任,居然给保险事故鉴定人支付红利,以促使他们尽可能地拒绝病人的赔偿请求。不仅如此,保险公司还为索赔程序设置了种种令人难以接受的困难,目的仅仅是为了使病人家属最终感觉到:与其争取保险退赔,还不如放弃获得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保险公司用这种方式增加了它们免于承担保险责任的机会”。本案所揭发的事实中,令包括黛安娜在内的所有陪审员感到气愤的是:类似Humana一案的情况在实践中绝非偶然,实际上,这几乎早已成为所有主要保险公司的通行做法。正如这位陪审员事后所说的,陪审团在做出巨额裁决的时候,考虑的不仅是要给Humana健康保险公司—个警告,更重要的是希望能因此而使本地区所有健康保险公司引以为戒。
案例二:达拉斯天主教会案
1997年7月24日,在达拉斯地方法院的审判厅里,陪审员们听取了最后一位证人的陈述。几个星期以来,无数证据显示,达拉斯天主教会的主教们明知他们的一位牧师数年来一直在对教区的孩子们实施性虐待,然而他们却未采取任何措施。在秘密会议室里,陪审员们达成了两项决议,以便清楚无误地表达出他们的观点。第一项是一份判令达拉斯天主教会支付一亿一千九百六十万美元惩罚性赔偿金的裁定书,第二项则是一份他们在法庭上公开宣读的声明。面对主教和新闻媒体,陪审员们警告教会应当“彻底改变他们在对孩子实施性暴力问题上的政策”。陪审员们做出这份声明的原因,是想让天主教会清楚这上亿美元裁决背后的原因。
案例三:枪支制造商案
1998年,七位在涉枪案件中丧生的受害者家属状告包括Smith&Wesson在内的25家美国枪支制造商。他们声称:由于枪支制造商在推销其产品时存在的过失,导致了黑市枪支买卖的猖獗和枪支泛滥,因此,这些枪支制造商应当对他们的亲人遭受杀害负有间接责任。纽约市布鲁克林区法院受理了此案。陪审团在经过近一个星期的激烈争论和慎重考虑之后,认定这些枪支制造商故意以一种他们应当知道会促使枪支非法传播的方式来销售产品,并于1999年2月11日做出裁定,判令25家枪支制造商中的15家向原告支付56万美元。本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陪审员称:“裁决表明了我们的观点,这些制造商们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美国在类似案件中的首例判决。受此判决的鼓舞,全美有24个城市出现了类似的索赔案件。此案之后,枪支制造商们有如惊弓之鸟,相继在经营策略上做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让步,并在许多城市积极寻求与原告们达成和解,以避免因诉讼而可能带来的损失。
案例四:烟草公司案
几十年来,香烟生产商从未因吸烟会导致疾病而受到陪审团的惩罚。然而事情在1996年8月发生的格兰雷·卡特诉Lucky Strike一案中发生了变化,陪审团裁决被告Lucky Strike烟草公司需向原告格兰雷·卡特—一位吸被告品牌香烟达44年之久,并因此而患上肺癌的烟民,支付25万美元的赔偿金。因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烟草行业内部在明知烟草产品含有“不合理缺陷和危险”之后,密谋隐瞒这一情况达几十年之久。2001年3月,被告Lucky Strike烟草公司在上诉被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判决驳回后,支付了这笔赔偿金。曾经在法庭上赢得四十余年清静的烟草行业,很快被拖入一轮轮毫无胜算的诉讼中。2001年3月,旧金山的一个陪审团裁决Phfilip Morris和R.J.Revnold两家公司赔偿2000万美元。不久,在迈阿密的一件案子中,尽管烟草公司的律师们在最后陈述中竭力提醒陪审员们注意:在过去的四年中,烟草公司们早已在一次次的裁决中得到了足够的警示,并且已经做出种种改革经营策略的努力,他们实在不该接受新的惩罚了。然而陪审团还是给出了一个天文数字的裁决:1400亿美元。①
以上几起案例在美国司法实践中的出现决非偶然。2000年2月,达拉斯晨报和Southern Methodist大学法律评论社联合进行了一项长达16个月研究。内容之一是一项有关陪审制度的问答,共有594位美国地区法院的法官参与了调查。当被问到“你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陪审团明显地是在用裁决的方式来表达其对更广泛的政治和社会问题的看法”时,有超过百分之四十的法官回答是。不仅如此,还有超过百分之三十的法官声称,他们经历过陪审团在递交裁决的同时要求公开发表书面或口头声明的情况。另一项研究结果显示:自1990年以来,有超过700起案件中,参与审理的陪审员公开声称他们有意使自己的判决产生超越个案的影响力。而在1970年到1990年的二十年间,类似的案件只有不超过100起。再往前推的70年里,则仅仅在17个案子中陪审员们承认他们有意让自己的裁决具有某种更广泛的影响力。
美国社会各界对于这些案件的出现反响强烈。被告一方往往认为陪审团的裁决毫无道理可言,他们评论陪审团做出的巨额裁决是“极其过分和错误”的,并纷纷提起了上诉。而法律分析家们则认为,这些案子只不过反映出近来—种正在加强的趋势。如果我们对这些案件进行仔细的分析就会发现,尽管它们在涉及的主体和内容上极不类似,但至少在三点上是相同的:1.从案件的影响力上来看,它们往往关系到社会公众,至少是某一社会群体的普遍利益;2.陪审团在这些案件的处理上扮演了一个十分积极的角色,他们通常会给出一份巨额惩罚性赔偿金裁决书,希望以此行动来表明他们的观点;3.在这些案件中,陪审员们已经不满足于案件中具体纠纷的解决,他们正在试图运用手中的权力来促进社会变革。
美国的法史学家认为,尽管在美国的历史上,出庭律师们为了能赚到更多的胜诉酬金,从很久以前就一直试图说服陪审团做出这种裁决,但正如调查所显示的,这种情况直到1980年以前是十分少见的,而且一般间隔的时间很长。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陪审团对于这种“过分”的请求都无动于衷。然而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情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不论是法官、律师还是法学教授都普遍认为,如今美国陪审团在权威和影响力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坐在陪审席上的陪审员们时常表现出一种意愿—有时甚至强烈的呼吁—要让美国的政府机关、公司,甚至包括私人社会组织改变他们的运作方式。意识到这一变化的律师和检察官们往往会利用这一趋势,他们试图让陪审团在个案中做出划时代的判决,从而改变某一行业的状况,甚至在实质上建立起新的公共政策。
在美国出现这种情况是有其深刻社会背景的。德克萨斯州Tech大学法学院院长弗朗克·牛顿和他的许多同事研究认为,每一件类似的案子都与一些主要的公共政策问题有关。在这些问题的解决上,国会和州的立法机构都毫无建树。出于对有关机构怠于采取行动的失望,一些渴望局势有所变化的积极分子便带着他们的诉状来到法庭,期待能有一个仁慈的陪审团来对这些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提供某种救济方式。实际上,陪审团也经常会认同这些积极分子的看法,并做出一项他们认为会促使事情有所变化的裁决。②
面对陪审团在社会和公共政策方面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很多人表示了不满。他们认为陪审团不应当滥用手中的权力,更不能试图在解决案件争议以外去寻求建立自以为是的新秩序,否则就是在越俎代庖。美国著名的诉讼专家和美国侵权法改革委员会常务理事维克托·斯科沃兹就是这一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认为现在的陪审员在法庭上往往不能维持公正平和的心态,他们“满怀着愤怒和偏见,仿佛是要在法庭上复仇似的”。这种状况是令人担忧的,也不能说是健康的,但令人无奈的是类似的事情在当今社会中接二连三地发生着。③
Depaul大学法学教授斯蒂芬·兰得斯曼,一位研究陪审团在美国文化中占有何种地位的专家,也同意上述看法。他认为,虽然陪审团具有其他组织所没有的勇气,他们敢于对真正有争议的社会问题采取行动。然而使用陪审团来解决纠纷毕竟是麻烦重重的,当事人无法预料结果会是怎样。应当说,把社会和公共政策的决策权交给陪审团是—种“低级的治理方式”。
美国的公司老总们对陪审团的所作所为也是牢骚满腹。国际纸业集团副总裁威廉·林顿认为,陪审员们裁决的问题超出了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吸烟会导致癌症吗?”“硅胶移植能引发疾病吗?“电缆会发出射线并诱发癌症吗?”诸如此类的问题只有科学家们才最有发言权,而如今我们却把它们交给了无知的陪审员们裁决。在有关公共政策的问题上,陪审团是最无专业知识,最不具有代表性和最无资格的决策者。既然陪审团可以以吸咽会损害健康为由将Phfilip Morris烟草公司逐出市场,那谁会是下一个呢?难道陪审团同样会因为麦当劳的快餐食品含脂肪太多,而将其逐出市场吗?这种情况实在是太不民主了,它可能会导致十分危险的结果。④
还有一些学者从根本上怀疑陪审员们一厢情愿的做法是否真能起作用。哈佛大学精通经济学的法学教授凯普·维克西最近就惩罚性赔偿的作用做了一项调查,结论是陪审员们的这种裁决对社会几乎没有产生什么积极影响,那些采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州与不采取这一制度的州之间“没有确切地或实质性的不同”。
然而,陪审团的拥护者们也不在少数。乔治亚大学法学教授罗恩·卡尔森就是其中之一。对于反对派的言论,卡尔森不以为然,他说:“这不存在什么越俎代庖的问题,陪审团在我们的民治政权中一直拥有着无限的权力,只不过是直到最近陪审员们才学会运用这一权力罢了”。“我们应当理解,人们为什么会去寻求陪审团的帮助。当今美国各类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然而,不论是联邦还是州的立法和行政部门都不愿对这些棘手的问题采取行动,失望的人们意识到只有陪审团这一享有惊人权力并随时愿意使用这一权力的机构,能够对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我们必须承认,一个敢于积极行事的陪审团正是社会所亟需的。”⑤
那么,陪审团的做法是否真的如反对者所说的那样全都是徒劳的呢?达拉斯晨报和Southern Methodist大学法律评论社的调查结果显示,至少在250个案件中,陪审团的裁决的确引发了某些变化。这些变化内容广泛,从促使一些公司回收它们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产品,迫使制造业改变他们处理废料的方法,到使企业改善他们对员工的待遇,甚至还改变了警察局有关汽车追逐的规则和滥用暴力的做法。可以说这些变化影响到美国社会的各个层面。事实上,很多受到陪审团惩罚的公司或者按陪审团所期望的那样改变了经营策略,或者干脆退出了市场。即使是那些没有受到惩罚的组织,也纷纷吸取同行们的教训,小心地检讨着自己的行为,以免成为陪审员们的下—个制裁对象。
三、结语
可以想象,由于人们对陪审制认识的不同,这场争论在美国短期内不会有结论。但不论承认与否,陪审员们的确是在用他们的裁决改变着美国的社会和公共政策。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后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同西方其他代议制民主国家一样拥有着完善的民主制度。但是,代议制民主毕竟是一种间接的民主,这种民主的缺陷即在于普通民众只能通过选举的方式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而不是直接参与其中。陪审制度在美国现实社会中的运作恰恰创造了这样一种机会,它使普通公民可以通过这一途径直接表达他们对那些关系其切身利益的社会问题的看法。虽然陪审制仅仅是美国司法制度的一项具体内容,但陪审员们的行动却越来越脱离法院的控制,成为一股逸出法庭的力量。它与立法、司法和行政三大权力相并峙,沟通了它们相互间的关系,成为一种真正来自于民间的声音,有效地弥补了美国代议制民主制度的缺陷。笔者认为,正是由于时代不断地赋予陪审制这一古老制度以新的功能,才使其能够克服种种非议,在美国长盛不衰。陪审制在美国的这一最新发展趋势,或许会对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一些启示。
注:①以上案例选自Mark Curridm,POWER OF 12,ABA JOURNAL, August 2001,p36-41.
②③④⑤Mark Curriden,POWER OF 12, ABA JOURNAL, August 2001,p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