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4日,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简称:盈科成都分所)律师为客户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本项目由盈科成都分所黄铖、王隐律师团队承办。
盈科成都分所黄铖、王隐律师团队接受客户委托后,为客户申请登记、备案提供了政策及法规解读、法律尽职调查、协助完善风险及内控制度、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重要情况确认函、协助登记等全程法律服务,最终协助客户成功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审核。
截至2016年12月底,盈科律师凭借自身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实践经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自律规则,勤勉尽责,协助数百家基金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产品发行并获得了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此次专项法律服务的完成,再次展现了盈科律师的专业服务能力和精细化专业服务优势。2017年,盈科律师将继续为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全球性一站式金融、商务、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