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公告期限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期限是三十天,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
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二、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算违约吗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算违约。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要看情况而定: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