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费用如何确定?
?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主要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有家属,还有家属的生活费。那么,这些项目的补偿费用是如何确定的呢? ?
1. 死亡赔偿金如何确定?
?
死亡赔偿金按照事故发生地(或者起诉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分二十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 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赔偿权利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标准的(或者(起诉地法院),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计算。根据当地标准计算。
2. 丧葬费用如何确定?
?
丧葬费按照事故发生地(或起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合计六个月计算。
3. 单独精神损害赔偿金如何计算?
?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交通事故侵权造成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一般不予支持。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具体情节、侵权后果、侵权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平均侵权人的平均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所在地的生活水平等。
4. 家属的生活费如何确定?
?
家属生活费按照家属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事故发生地(或者事故发生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计算。上一年提起诉讼的法院)。如果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则期间计算至十八周岁;如果家属不能工作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则该期限按二十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 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扶养人是指依法负有赡养被害人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仅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抚养人数为数人的,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
但是,补偿权人提供证据证明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最近一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高于标准的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可以按照事故发生地(或者提起诉讼的法院所在地)的标准执行。按照居住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
请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受益人必须提供户籍证明、与被害人的关系证明以及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