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伊斯兰金融资产的规模在2000年之后爆发式增长。截止2016年整个伊斯兰金融行业的规模达到了3万亿美元,包括1万亿美元的捐赠基金和高净值人士的投资,在全球不同的市场中,各伊斯兰银行累计服务客户人数达到了1亿,目前最大的两个市场是沙特阿拉伯和马来西亚,二者的伊斯兰金融资产分别占全球伊斯兰资产的51%和25%。根据巴克莱银行的预测,到2020年,伊斯兰银行管理的资产规模或达到3.3万亿—3.5万亿美元。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团队曾参与过伊朗和迪拜项目,我们将对“一带一路”国际大背景下的伊斯兰金融进行分析解读。
一、对利息的禁律是伊斯兰金融体系的内核
“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利息。”——《可兰经》
伊斯兰金融与传统金融在许多领域都存在着区别,很多传统的金融工具都无法在伊斯兰金融体系内运行,主要原因在于伊斯兰金融遵从伊斯兰教义,是植根于伊斯兰教法对金融行为的理解,是成长于特殊宗教环境下的一种金融理念。因此在这种体制下,伊斯兰金融体系形成了四项基本原则:禁止利息和风险共享原则、重要性原则、禁止剥削原则和禁止为犯罪活动融资原则。
其中,禁止利息是伊斯兰金融和其他金融体系最大的区别之一。“利息”被伊斯兰教法解读为“无论通过贷款还是出售得到的资本的任何不公平的增加值”,更具体的解释是“与本金的偿还期和数额有关,即经过担保而无论投资业绩如何的任何固定的、事先确定的利率都被认为是利息,而被禁止”。在伊斯兰教法看来,利息是一种高利剥削。所以对利息的禁律是对社会公正、公平和财产权益的维护。其思想根源是,伊斯兰教认为货币不能自动直接地产生货币。只有通过劳动,将其投入创造财富的活动中获取利润才是合法。
由于有这样的教法规范,因此根本上来讲,伊斯兰金融机构不担保金融工具的期望收益,其“利息”来自于符合伊斯兰教义的资产投资的利润分成,而非传统意义上的资本使用权让渡收益。因此伊斯兰金融的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机制与传统金融不同,是由投资者来承担投资风险,金融机构只承担管理中的操作风险。这就是伊斯兰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另外一个最大的区别。在这些基本原则的背景下发展出了相关的金融工具,其中较为常见的金融工具有银行类金融工具,其中以Murabaha(成本加融资)最具有代表性,除此以外,还有伊斯兰投资基金、伊斯兰债券以及伊斯兰保险产品。
二、主要金融工具
在目前的伊斯兰金融体系中,有四类主要工具:加价制(Murabaha)、盈亏分摊制(Mudaraba)、参与股份制(Musharaka)、租赁制(Ijarah)。
1.加价制(Murabaha)是其中交易量最大的金融工具,75%的伊斯兰金融交易都是通过它实现的。举个例子,一个伊斯兰教徒买房时,并不是从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借一笔钱去支付房款,日后偿还本息,而是由银行直接买下目标房产,再以“成本加成价格”转卖给这个教徒,此人按固定月租分期付款。如此,银行便不是通过放贷来“以钱生钱”,而是从买卖实体房产中赚取差价。
Murabaha即成本加成融资。银行购买顾客所需商品,并且以更高的价格出售给顾客,如有折扣,则向顾客通知并分享折扣;客户根据合同规定付款,一般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商品最终价格包括金融机构支付给原销售方的价格以及银行的利润。Murabaha本质上讲还是一种信贷,它是用货物买卖的价差来补偿资金的时间价值,以此规避了“利息”这一概念,从而满足伊斯兰教义要求。和传统贷款的区别体现在:其一,银行的利润来源于购买并出售商品,而不是提供融资的利息;其二,融资人无论选择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货款的总额不发生变化,因此货币在形式上不存在“时间价值”;其三,银行即承担借款人还款的风险,同时也承担货物所有权所带来的风险。
这种模式被广泛应用于贸易融资和股权收购中,客户出于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或者耐用消费品的特定目的向伊斯兰金融机构提出请求,让其代为购买,达成一致后伊斯兰金融机构和客户签署加价制合同;按照合同,金融机构购买客户需要的货物,金融机构也可以委托客户作为其代理人去购买货物,以避免物品不符、客户拒绝接受的风险;客户根据合同规定付款,货物的最终价格包括金融机构支付给原销售方的价格以及其得到的利润。客户可以延期付款,解决了客户的暂时的资金困难,伊斯兰金融机构实际上发挥了贷款人的作用。
2.盈亏分摊制(Mudaraba) 类似于合伙,适用于贸易融资。在单层结构中,投资人可以直接和主要投资机构接触,在投资人允许的条件下,机构也可投入自己的资金,产生的损益按出资比例分配;在双层结构中,投资人先将资金存入伊斯兰银行,银行获得资金后交由专业机构进行投资,投资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按照客户和银行的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担。银行参与后,将存款关系转变成为委托投资关系,避免了利息的产生,是伊斯兰银行吸收存款最主要的运作方式。
3.参与股份制(Musharaka) 来自于中世纪的合伙经营,多数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中长期的资金融资,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资者以特定资产如不动产出资并作为管理人,而金融机构以资金出资)。投资者和银行均按照约定的比例共同出资投资一个项目,所有投资者都有权利经营项目。各合资方以约定的比例共享利润,损失由合资方的投资比例来确定。投资人可以在未来向银行买回股本,这种投资方式提高了银行的流动性,将借贷关系转化成为合伙关系,即通过分享损益来规避利息,这是伊斯兰银行发放基建项目贷款的主要方式。
参与股份制分为连续的参与股份制(金融机构作为项目合伙人按比例获得年度利润份额,但截止日期不定)和逐渐减少的参与股份制(金融机构采取逐步收回投资资金的方式或寻找其他合伙人代替的方式从项目中脱身,以保证金融机构资金的流动性,客户最终拥有项目的所有权)。
4.租赁制(Ijarah),指当客户需要购买某种资产(如船舶、飞机、机械设备等),伊斯兰银行首先直接或者通过其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SPV)购买相应的资产,然后在用租赁或是融资租赁的方式将资产的使用权租给客户,客户向银行分期支付租金,银行或SPV保障租赁资产的安全,承担相应的风险。这类业务将传统借贷业务转化成为租赁业务,将计息的方式变为租金,是伊斯兰银行重要的发放贷款的方式。另外,租期结束后,出租人也可以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这种模式叫ljara wa-iktina,类似于传统金融下的融资性租赁,但和融资性租赁不同,租赁物的保险、维修等费用都应由出租人来承担。
三、“一带一路”国际大背景下的伊斯兰金融
伊斯兰资产主要集中于中东、北非、东南亚、南亚这些穆斯林聚集的地方。伴随着穆斯林的移民潮,很多非穆斯林地区诸如英国、卢森堡、新加坡、加拿大等都在积极发展伊斯兰金融。
中东地区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涉及的重要区域之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有许多伊斯兰国家,因此在这个地区发展伊斯兰金融是最容易被接受的。具体来看,在这个地区开展与伊斯兰金融的合作有四个机遇。
第一,多国大力支持伊斯兰金融的发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很多都将伊斯兰金融作为本国战略来进行发展,其中,马来西亚、巴林、沙特阿拉伯和迪拜发展较快。另外,一些知名的国际机构也开办了伊斯兰金融业务,在一些地区和城市已经形成了流动性较好的伊斯兰金融业务,在此基础上,加强亚投行、丝路基金和当地金融机构的合作,将会使得伊斯兰金融发挥巨大的优势。
第二,资金融通的作用将会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最重要的就是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单靠传统的银行融资或是PPP项目难以维持数以万亿美元计的需求,因此必须通过包括伊斯兰金融在内的国际市场,逐步引导机构和民间资本的进入。另外,鉴于本地区主要以穆斯林人口为主,发展伊斯兰金融能获得当地民众的支持,这也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五通”之一,因此,民众和资金的支持将有力保障“一带一路”建设顺利推进。
第三,发展伊斯兰金融有巨大的需求,这是我国金融国际化的重要一步。
第四,有利于我国在“一带一路”建设推进过程中进行金融渗透与创新。在沿线的伊斯兰国家中,大多数都是发展中国家,金融产品缺乏,金融创新不足,但是随着全球经济和金融一体化的推进,金融管制被慢慢取消,金融监管会更加注重审慎、公开和透明,伊斯兰金融的发展和创新就是最好的体现。如果我国金融市场加强与伊斯兰金融的合作,那么对我国在中东地区的金融渗透与金融创新都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