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的丁女士最近心情有点憋屈,十几年的厂房说拆就拆了,年前起诉,当地法院判了个程序违法,虽然赢了但还没把理都讨回来。二审提起上诉,说好年后开庭的案子,又赶上疫情隔离,这假期一延再延。丁女士天天关注着疫情,就盼着隔离早日解除……
可是就在前几天,丁女士接到了准备开庭的电话法官助理特意强调了一下视频庭前调查,其实和开庭已经很接近了。
2月21日下午两点,北京圣运律师事务王有银主任团队主办律师开始为丁女士进行了辩护。视频现场,因为没有座位的区别,法官先在视频对话框确认了各个视频人员的身份,然后宣布开始庭前调查。
原来,在2007年,村委会同丁女士签订了《计划生育帮扶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将案涉地块提供给作为本村村民的丁女士用于开办企业脱贫致富,丁女士在2007年即在该地块上完成了厂房建设并开始投入生产。
但是在2019年7月15日,丁女士收到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说丁女士的厂房因为没有规划许可证,要被拆除。
2019年7月16日,房屋被镇城管工作人员以拆除违建名义强拆,同时还毁坏了厂内加工产品。
事情真的仅仅只是这样吗?在丁女士委托了圣运律师后,圣运律师发现,原来,2019年5月24日,青岛市黄岛区作出了一个拟征地公告,征收范围是黄岛区王台镇及周边7个地块。丁女士所在的厂房,就在拟征收范围之内。在2018年12月, 征收方也提出补偿47万元。但因厂房周边市场价已经达到9千元每平方米,所以丁女士不接受,没有签订补偿协议,也未领取补偿款。之后,厂房遭遇了强拆。也就是说,村委会涉嫌存在这借着拆违代替征收的行为。
执法大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由,认定因厂房没有规划许可证,应该认定为违建并实施拆除。但是,丁女士的厂房建于2007年,应该适用的法律是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而不是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案涉厂房建设在村规划的工业园区内,该规划区内拥有79家企业,并没有违反当时的村规划。
在一审诉讼中,丁女士提供了《计划生育帮扶协议书》以及二审提供的2007年生产消耗电费水费的缴费凭证《收款凭证》、《王台镇庄家莹收款凭证》,以及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提供的2007年10月更新的卫星地图中可以看到厂房都可以证明。
所以,圣运律师主张拆除厂房行为程序和实体都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