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产品

【胜诉故事】自家房屋被强拆后一审败诉当事人委托冠领上诉终获胜诉

2024-12-30 0
  实践中,部分征收部门为了确保征地拆迁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并未严格执行“先补偿,后搬迁”的规定,由此引发了很多拆迁纠纷。前段时间,河北邯郸的刘利民就遭遇了拆迁的烦心事,幸亏他及时咨询委托冠领律师,坚持通过诉讼途径维权,最终,案件获得胜诉!
  刘利民家住河北邯郸,他的部分房屋因沿线道路拓展而被划入征收范围,刘利民积极配合征收,早早便将涉案房屋内的财产搬走。
  然而双方迟迟未就安置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刘利民以为此事要拖延下去,就耐心等待下次协商时机。不料,2020年5月25日,涉案房屋被突然拆除。
  刘利民傻了眼,安置补偿还没得到妥善处理,怎么突然就将房屋拆除了呢?他对这样的结果十分不满,2020年7月31日,刘利民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相关部门强拆其涉案房屋的行为违法。
【胜诉故事】自家房屋被强拆后一审败诉当事人委托冠领上诉终获胜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利民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征收部门实施了强拆其涉案房屋的行为,刘利民所诉征收部门对涉案房屋实施强拆的行政行为违法,没有事实根据和证据支持,裁定驳回刘利民的起诉。
  无奈之下,刘利民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听取了事件的原委以及一审的败诉结果后,认为案件具备上诉条件。
  代理律师接下案子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两位代理律师前往涉案房屋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随后,两位代理律师汇总各自意见观点,整理代理词。一切准备就绪后,冠领律师代理刘利民提起上诉。
  法庭之上,征收部门辩称:首先,上诉人在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建设了房屋。其次,2018年7月,涉案房屋沿线道路拓宽改造,该房屋部分侵占道路红线,需要拆除;再者,答辩人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后在上诉人同意的情况下由交通局的施工机械对上诉人房屋进行了拆除,拆除时上诉人没有阻拦行为,答辩人没有强制拆除原告房屋,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面对征收部门的辩词,冠领代理律师有条不紊地陈述了本方观点:
  1.本次强拆事实存在,并且有证据证明被告两名工作人员在现场指挥强拆行为。而被告属于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应当确认为强拆行为的实施主体;
  2.被告亦无证据证明拆除行为的实施主体为县交通局;
  3.在未完成安置补偿工作、获得法院准许强制执行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制拆除的权利。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全部观点,判决:
  一、撤销河北省县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
  二、本案指令河北省县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胜诉判决书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撰稿:张星航
类型:A 类稿
编辑:赵森岱
审稿:张冠彬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