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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女子看守所

衡阳市女子看守所

行政地区:湖南-衡阳-雁峰区

机构电话:0734-8208975

详细地址:衡阳市雁峰区易家塘路26号

简介:衡阳市女子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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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须知
衡阳市女子看守所地址 衡阳市雁峰区易家塘路26号
衡阳市女子看守所电话 0734-8208975
衡阳市女子看守所简介 衡阳市女子看守所简介:延津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衡阳市女子看守所家属须知

一、了解看守所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相关规定,罪犯在看守所期间有特定的行为规范和生活制度。家人应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与看守所的顺利沟通和家属的合法权益。了解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一般来说,看守所会设定特定的探视时间,并可能要求提前预约。家人需了解这些具体细节,以便合理安排探视计划。

二、关注家属的心理状态刚进看守所的家属可能会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困惑。家人应给予充分的关心和支持,帮助他们度过这段困难时期。鼓励家属保持积极心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并尽力配合律师进行辩护。

三、与律师保持密切联系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至关重要。律师将为家属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包括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等。家人应与律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案情进展和家属的需求。律师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辩护策略,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家属的合法权益。

四、准备必要的物品和资金根据看守所的规定,家属可能需要一些生活必需品。家人应提前了解并准备这些物品,以确保家属在看守所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家人可能需要为律师费、取保候审金等准备一定的资金。建议提前做好财务规划,以确保相关费用的及时支付。综上所述,当家人刚进看守所时,应了解看守所的相关规定、关注家属的心理状态、与律师保持密切联系并准备必要的物品和资金。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家人更好地应对突发情况,维护家属的合法权益。

相关办事指南
看守所和监狱有什么区别?

看守所是对嫌疑人和被告人还没有判决生效前的关押,监狱是对犯罪的人是对已经经过法院判决,且该判决生效后,关押罪犯的场所。主要区别是关押对象的不同。

去看守所探监需要哪些条件?

(1)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2)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3)时间条件。这一条件规定只有在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判决生效后,家属就可以申请会见了。
注意:在监狱探监并不只限于亲属,朋友或其他人经过申请得到批准后也是可以见的。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看守所里的看押重点

应当把死刑犯、重大案犯、新入所人员、可能发生问题的在押人员、患病的在押人员应作为观察的重点。

劳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主要在管理的机关,承担的司法任务,关押的人员,适用的情形,关押的期限等方面有区别,具体的区别如下:
(1)劳教所是劳动教养管理所的简称,是对违法人员强制收容教养的场所。对违法人员的劳动教养由地、州、市所设立的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对违法人员的劳教决定不是刑事处罚,是行政处罚。根据劳教所接收的违法人员可分为成年人劳教所、未成年人劳教所、女子劳教所。 成年人劳教所接收的对象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男性违法人员。 未成年人劳教所接收的对象是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违法人员,也称少年管教所。女子劳教所接收的对象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女性违法人员。 劳教所的主管部门是劳动教养管理局。 人民检察院在这些劳教所均设有派驻机构,专门进行法律监督。
(2)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看守所是个中转站,法院审判、定刑之前,犯人所暂时关押的地方。正常情况下,有个法定期限,被拘押者在看守所只做短暂停留———要么很快释放,要么很快判刑转往监狱服刑了。 看守所是各级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设立的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场所。它的职责是担负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管教育工作,并执行剩余刑期不满一年的罪犯的刑罚,和执行被判处拘役罪犯的刑罚。 它的主管机关是相应的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在看守所均设有派驻机构,专门进行法律监督。

检察院对在押人员出所时,有哪些需要检查?

根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规定的第九条 出所检察的内容:(一)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出所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二)在押人员出所有无相关凭证:
1.被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是否具备释放证明书;
2.被释放的管制、缓刑、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是否具备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
3.假释罪犯,是否具备假释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
4.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是否具备暂予监外执行裁定书或者决定书;
5.交付监狱执行的罪犯,是否具备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
6.交付劳教所执行的劳教人员,是否具备劳动教养决定书和劳动教养通知书;
7.提押、押解或者转押出所的在押人员,是否具备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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