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时,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法院往往会拍卖债务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而房屋又是经常拍卖的财产之一,那么拍卖所得的房屋经常被高利贷骚扰怎么办?下面,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拍卖所得的房子经常被高利贷骚扰怎么办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放高利贷的人骚扰他人是违法的,负责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自己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侦查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威胁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盗窃、窃听、传播他人隐私的。
购买法院拍卖的房产的风险有哪些
1.承担更多费用
部分拍卖房屋可能拖欠水电费、物业费、土地使用费、滞纳金,可能数额较大。如果买家在投标前不清楚,他们需要自己承担费用。
2.很难留下来
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先租赁后抵押的,拍卖后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有的业主会
在房屋被查封后突然与他人签订一次性10年或20年的租约,导致竞买人无法入住。
3.原房主的身份背景不明
法院拍卖的房产原主一般都是那些没有还债或者因为逃避债务长期不在家的人。一般情况下,法院没有义务告知你拍卖行原主人的身份背景,法院只对房子的产权负责。如果被执行人涉嫌犯罪、涉罪或暴力,如果你竞拍房子,不会受到原房主的骚扰或恐吓。
4.房屋交付困难
对于被拍卖的原房主来说,如果自愿交出房子钥匙,就避免了交出房子的麻烦。但如果原房主不配合,法院有必要先联系公证处、法警等相关人员,撬锁强行交房。但是法院和公证处都是业务繁忙,等待时间可能不会短,可能是1-2周,1-2个月甚至更长。所以建议投标人提前咨询执行法院的承包商,看看交房有没有困难。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放高利贷的人骚扰他人是违法的,负责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请到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咨询。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