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是继PC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之后的第三代互联网,能够给用户带来从二维的平面视觉、听觉体验进展到包含空间性维度的三维沉浸式、交互式立体体验,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等多感官维度体验,是人类未来的数字化生存方式。元宇宙金融是指在元宇宙中利用元宇宙的底层技术和场景探索虚实融合的金融服务。金融元宇宙是指利用虚拟分身、渲染引擎、数字孪生、全息投影、裸眼3D、人工智能、人机交互等技术构建虚拟金融场景,提供专属个性化金融顾问、二十四小时金融服务以及情感交互等金融服务,给予金融企业、客户立体式沉浸感的元宇宙。
一、金融元宇宙发展现状
2021年10月,美国银行要求5万名员工使用VR设备进行技术培训完成日常工作并与客户互动。2021年12月,工商银行河北雄安分行入驻百度“希壤”,将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与服务。2022年2月,美国摩根大通银行在虚拟世界Decentraland开设了虚拟休息室,客户可以在虚拟世界中进行支付、外汇、资产交易等业务。2022年2月,韩国投资公司IBK Investment & Securities 宣布将推出自己的元宇宙平台,提供虚拟金融服务。2022年3月,世界金融巨头汇丰集团宣布将入驻The Sandbox元宇宙。2022年3月,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将实时形成的虚拟贵金属以3D虚拟展示形式360度呈现于客户眼前,还可以实现虚拟试穿戴。2022年4月,全球资产管理巨头富达投资宣布在 Decentraland 中推出“Fidelity Stack”,将 Invest Quest 与游戏化的金融教育相结合,旨在提供一种学习投资基础知识的新方式。2022年4月,百信银行在元宇宙发布厅召开产业数字金融研讨会暨《产业数字金融研究报告(2021)》发布会,这是银行业内首个元宇宙形式的发布会。2022年5月,日本野村证券正式进军“元宇宙”,未来可能通过数字资产来创建证券。2022年7月, 巴黎银行推出一款元宇宙产品,客户可以在VR环境中查询账户和交易记录。2022年7月,美国信用合作社GTE Financial推出“GTE 3D”元宇宙金融产品,客户可以访问金融虚拟场景。2022年9月,韩国国民银行建立元宇宙虚拟分行,客户可以通过佩戴VR设备进行访问,但只限于体验、咨询和简单的财务交易。2022年9月,中国银行在东博会上展示了元宇宙银行,支持通过虚拟形象登录营业厅。2022年9月,建设银行在2022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以“建行AI生活,金融元宇宙”为主题展示了“建行金融城”线上展厅,呈现了一幅具有完备经济与社交体系的虚拟世界场景。2022年10月,工商银行推出银行业首个“VR元宇宙虚拟营业厅”。2022年11月,中国银行打造中银元宇宙场景,将金融服务介绍与体感互动相结合实现虚拟与现实的交互。2022年11月,南京银行正式上线元宇宙数字空间“你好世界”,“你好世界”拥有以“Hi钻”为兑换工具的独立的经济系统,为用户开设电子账户开户业务提供沉浸式交互体验。2023年2月,桂林银行携手科大讯飞推出“元宇宙数字人2.0”,新增了“基础服务、投资理财、贷款服务、信用卡、生活服务”等8大功能模块,客户可选择不同的数字人形象、会话背景等,实现更智能化、人性化、沉浸感的金融服务。2023年4月,工商银行推出“元宇宙金融全息舱”,采用裸眼3D和全息技术实现沉浸式互动。2023年5月,上海银行招标具有营业厅、理财厅、汽车金融服务等应用场景的元宇宙银行项目。2023年8月,新加坡星展银行(DBS)宣布在于今年年底在 The Sandbox 中推出了全新的元宇宙体验“DBS BetterWorld”。
二、虚拟人
虚拟人可以和真人自然交互,能够为用户提供丰富的创作内容,并带来极致的沉浸式体验,甚至可能摆脱虚拟形象限制,呈现出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相互映射的一种可能性和必然性。虚拟人已经成为连接现实、开启元宇宙的重要角色,是元宇宙中一条重要的交互赛道。虚拟人以虚拟员工、虚拟主播、虚拟偶像、虚拟演员、虚拟分身、虚拟角色、虚拟陪伴等多种形式不断刷新着我们的认知,并以虚实融合的方式打破物理世界的空间限制,进入到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为我们提供更多沉浸感、参与感和互动感。
2019年7月,百度智能云和浦发银行共同打造了金融“数字人”——首个国内银行“虚拟员工”小浦。2019年11月,南京银行联合硅基智能推出AI数字员工男生“楠楠”和女生“晶晶”,工商银行推出“3D数字虚拟人”小天。2019年12月,光大银行推出虚拟数字人员工“阳光小智”。2020年7月,德意志银行企业银行部宣布,其全球首个虚拟数字员工——“Blue Bot Yi”,已在中国正式上岗。2021年1月,农业银行携手商汤科技研发的“AI 数字人”正式入职。2021年12月,江南农商银行推出VTM数字员工小江,百信银行推出首位虚拟数字员工AIYA艾雅。2022年2月,数字人员工小宁入职了宁波银行。2022年6月,平安银行首位虚拟数字人“苏小妹”正式入职。2023年1月,长沙银行推出首批虚拟数字员工“小乐”和“盈盈”。
2020年12月,广发证券推出证券业首个AI主播“小田。2022年5月,同泰基金推出“数字打工人”灵汐。2022年7月,中信建投推出自主形象数智人。2022年8月,国泰君安推出数字员工“小安”在“818理财节”亮相。2022年10月,中金财富推出数字人Jinn。2022年10月,浙商基金推出虚拟人主播“元智玥”的直播首秀,获得了超过10万的播放量。2022年12月,兴业证券推出数智服务官“小知”,用户只要输入脚本文字,“小知”可生成一条生动绝伦的视频资讯。2023年3月,东吴证券发布了虚拟数字人“小吴”。2023年5月,招商证券为其传媒首席顾佳打造了证券行业首位卖方分析师AI分身,会成百成千的出来给大家一对一交流和路演。2023年8月,九方财富携手华为云、科大讯飞推出九方智能投顾数字人,九方智能投顾数字人拥有大盘分析、板块挖掘、热点追踪、个股诊断、策略生成、金融百科、事件推理、情绪陪伴八大核心能力。
从发展程度的角度上,人工智能分为弱人工智能、类人工智能和超人工智能,以前我们使用的智能客服以及现在大多数虚拟人都属于弱人工智能,基于原来预设的问题进行解答,超人工智能暂时还未出现,ChatGPT、Stable Diffusion、Midjourney和智能驾驶属于类人工智能,ChatGPT在理解人类语言、人机交互、逻辑推理、文本写作、代码编写等方面展现出了令人惊叹的能力。现在很多公司先采用基础模型,然后再使用大量的特定领域数据进行训练和优化,建立垂直领域大模型。垂直领域大模型,专注于某个特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备更高的领域专业性和实用性,比如:财经垂类大语言模型“财经头条大语言模型”、国内首个垂直于科研领域的大语言模型WeResearch Chatbot、蜜巢智能舆情分析大语言模型、LaWGPT 中文法律知识模型、专注于金融、政务、制造等垂直领域的大语言模型曹植系统。未来我们可以将虚拟人对接金融类垂直领域大模型,可以满足用户个性化金融需求。
三、NFT或数字藏品
数字资产包括物理世界的实体资产数字化和发源于数字世界的资产,Web3.0可以将物理世界的实体资产转化为数字形式并映射至虚拟世界,包括汽车、房产、大宗商品、收藏品等物品;发源于数字世界的资产包括数据产品、数字土地、数字艺术品、游戏道具、虚拟人等虚拟资产。人们在虚拟世界中停留的时间越来越长,人们开始关注特定资产(包括存在于数字世界或发源于数字世界的资产)所有权。此时NFT的出现有效标记了对特定资产的所有权,并可以映射现实世界中收藏品、图像、音乐等物品和虚拟世界中数字土地、数字艺术品、游戏道具等虚拟资产,能够给元宇宙中的资产提供流动性,建立元宇宙的经济系统。
?2021年11月,百信银行发行了“4inlove”四周年纪念数字藏品,为银行业首个数字藏品。2022年1月,微众银行推出虎年数字藏品“福虎”,农业银行推出农行小豆Q版城市英雄系列数字藏品,北京银行推出“京喜小京”数字藏品,西安银行推出首套虎年插画艺术数字藏品《纳福虎》。2022年4月,中原银行推出纪念版数字藏品——中原银行原小虎。2022年8月,南京银行以IP“你好鸭”为形象基础发布首套数字藏品。2022年8月,光大银行推出小茄子数字藏品,涵盖美丽中国、生态多样、低碳行动三大类共32款数字藏品。2022年8月,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发布了成立十周年的数字藏品“郑小夏”。2022年9月,中国银行在2022世界设计之都大会推出限量版“中国银行-福仔”数字藏品。2023年1月,中国银联发行“用银联 纳百福”系列数字藏品,同时还发行了分别以航天、海陆丝绸之路、农业、工业、体育为主题设计了五个不同的兔子形象是“五兔迎春”数字藏品。
NFT,非同质化通证或非同质化代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一种应用,是用于表示数字资产的唯一加密货币令牌,是标记用户对特定资产(包括存在于数字世界或发源于数字世界的资产)所有权的数字凭证,可以映射现实世界中收藏品、图像、音乐等物品和虚拟世界中数字土地、数字艺术品、游戏道具等虚拟资产,是构建元宇宙经济属性的重要技术。与NFT相对应的概念是FT(同质化通证或同质化代币),如:比特币、基于ERC-20的以太币、OMG、SNC、TRX等,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唯一且不可分割。NFT锚定的是非同质化资产的价值,FT锚定的是同质化资产的价值,同种FT单位价值相等可以互换且可分割,但每一枚NFT所对应的价值都是独一无二且不可分割的。
国内现有的金融机构数字藏品项目并不是标准的建立在公链上的NFT,而仅仅是建立在联盟链(私链)上的数字藏品,其没有真正去中心化,而且通常是限量发行,并不具有独一无二性。另外,由于监管政策等,国内大多数数字藏品平台并没有对数字藏品开放二级市场交易,仅对符合持有一定时间的用户开放转赠功能,因此用户对该数字藏品享有的使用权是不完整的,只有收藏权、转赠权而并无二次交易权。
2021年10月31日,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牵头的《数字文创行业自律公约》在京发布,这是国内首个面向数字文创领域的行业公约,共包括11项共识:赋能实体经济、弘扬民族文化、促进行业发展、坚持原创正版、保证价值支撑、保护消费者权益、联盟链技术可控、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杜绝虚拟货币、防范投机炒作和金融化风险,以及防范洗钱风险。海南2023年1月1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数字藏品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出:数字藏品作为数字经济的一个重要领域,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引导数字藏品赋能实体,推动“数字藏品+文旅”、“数字藏品+文创”、“数字藏品+商业”发展,既是打造“数字藏品-传统文化-行业发展”良性闭合循环的重要渠道。
四、实体资产数字化
2018年,新华社发文称:资产上链在提拉行业发展、推动经济加速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我国经历了数千年的农业时代,在农业时代最重要的资产是土地;进入工业时代以后,核心资产又增加了技术和资本;今年是数字经济元年,也是数据元年,核心资产又增加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在人类早期,人们使用龟甲、竹筒等形式来记录资产,造纸术之后开始使用纸张来记录资产,Web3.0时代之后资产将以数字资产的形式呈现并通过区块链记录。
数字经济时代的来临,必须实现实体资产的数字化,推动资产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快速便捷交易、实现资产共享最终达到共享经济。实体资产数字化是指通过区块链资产协议将实体资产进行映射和标记,完成资产的数字化。主要有以下特征:1、实体资产数字化本身不创造价值,也没有改变实体资产价值的原有实现方式,其不同于原生的数字资产;2、可以改善实体资产的价值交换过程,交易流通的成本透明,实现数字资产的互联互通;3、便于企业进行资产管理和经营,盘活不能动和不能流通起来的资源,通过智能合约实现资源共享。
远洲旅业开设首家元宇宙虚拟酒店,将把现实世界中的会员体系、酒旅产品、酒店服务等,通过NFT等技术映射到元宇宙虚拟酒店中,实现传统酒旅业务的Web3.0数字化转型。泰山文旅集团与火山引擎联合打造的国内首个实现经济体系完整架构的文旅元宇宙平台元泰山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可以实现数字资产上链,还可自由交易,更有旅游权益绑定。 木竹行业内的首座数字货仓熊猫金林数字货仓,利用区块链数字物权交易中心、大数据分析等软硬件设施对仓内的竹材、木板等货物进行数字化管理,可将仓内货物转化成数据凭证,该数据凭证能够上传至数字物权平台进行区块链上链并转化为可信资产,进而将可信资产进行标准化的融通变现。房地产代币化平台LABS Group,允许房主将自己的房屋代币化以在没有中介的情况下筹集资金,投资者也能通过二级市场接触到其他更高流动性的房地产代币。此外,LABS Group 还推出了一个 Web3 度假平台 Staynex,使度假村、酒店和别墅能够代币化为 NFT——Staynex 通行证。Staynex 通行证为持有人提供了实用性,不仅可以使他们能够灵活地进行全球旅行,随时住店,还可以从房间租赁中获得收益。美国房地产投资公司RealT,通过对特殊目的载体 SPV 代表的股份进行代币化,通过直接对房屋进行代币化作价规避被定义为证券的可能,构筑链上流动性,投资者可选择部分所有权进行投资,并对其进行交易或者获取被动收益。
实体资产上链实质是指将实体资产的使用权、所有权、收益权等权利上链,对应到区块链的通证(token)上,形成一定的对应关系。国外大多通过代币化提升实体资产的流动性,或通过通证的分份为更多的人提供了参与实体资产投资的机会,推动实体资产的转让和交易。
2017 年 9 月 4 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印发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根据上述通知,发行虚拟货币、代币发行融资等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主要涉嫌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等行为则涉嫌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22年4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指出:践行科技向善理念,合理选择应用场景,规范应用区块链技术,发挥NFT在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方面的正面作用。确保NFT产品的价值有充分支撑,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防止价格虚高背离基本的价值规律。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自觉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是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二是不通过分割所有权或者批量创设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质化特征,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三是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四是不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作为NFT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五是对发行、售卖、购买主体进行实名认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发行交易记录,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六是不直接或间接投资NFT,不为投资NFT提供融资支持。
元宇宙应当是一个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相互映射的经济系统,以虚实融合的方式形成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相互映射。数字人民币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法定货币,是伴随着区块链底层技术发展为适应社会生产资料变化应运而生的,可以映射现实世界中收藏品、图像、音乐等物品和虚拟世界中数字土地、数字艺术品、游戏道具等虚拟资产,是构建元宇宙经济属性的重要技术。数字人民币可通过加载不影响货币功能的智能合约实现可编程性,使数字人民币在确保安全与合规的前提下,可根据交易双方商定的条件、规则进行自动支付交易,促进业务模式创新。未来,我们可能率先建设基于数字人民币的智能合约公共平台,开展进行担保交易、商业保理等业务,根据交易双方商定的条件、规则进行自动交易。2021年4月,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在全国首创推出“金融纠纷领域的司法链智能合约”,将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还款给付条款自动转化而成智能合约,支持调解协议发起扣款指令。在智能合约中,可以设置相应的利润分成、税费缴纳方式等具体条款,可以充分保障各方的权益。在去中心化记账方式上记载的智能合约具有不可篡改性,撤销权和解除权都难以行使。我国数字人民币是建立在央行中心化记账方式上的,记载在其上的智能合约可以行使撤销权和解除权。数字人民币实行银行账户松耦合,不需要银行账户就可以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在进行小额支付时不需要银行账户,交易双方无法获取对方的交易信息,可以满足公众对于隐私的保护需求。数字人民币实行中心化记账方式管理,央行可以掌控公众的相关交易信息,能够对数字人民币大额交易依法可溯,能够有效减少洗钱、融资等金融犯罪行为。数字人民币构建了中国式元宇宙的经济属性,可以跟随我们中国式元宇宙的各种应用联通世界各国的元宇宙。
五、去中心化金融
随着元宇宙时代的到来,人与人之间的社交关系呈现数字化形态,生产资料也呈现出了数字资产的形态,传统的公司法已经不能适应元宇宙的要求,去中心化组织DAO的出现适应了元宇宙时代的要求,保障了元宇宙的社区自治,并赋予元宇宙经济文化繁荣之灵魂。2017年12月,首个DeFi(去中心化金融)应用MakerDAO正式上线,用户可以通过智能合约来质押数字资产获得同等金额的稳定币Dai,是一个去中心化的质押贷款体系。该应用无需依赖第三方机构的信任,实现金融服务的透明度、无需信任、自动化、开放性、普惠性和去中心化,降低了交易成本和用户隐私泄露的风险。DAO有益于DeFi以去中心化的方式融资,通过权力下放让DeFi用户决定一些重要事项,更好地去推动社区的发展,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随着元宇宙相关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创新,DeFi的应用场景将进一步拓展,为更多人提供安全、高效、开放的金融解决方案。
随着各种生态的区块链建设加快和各种类型的虚拟资产数量增加,资产跨链已经成为一种很普遍和广泛的现象。各种生态的区块链之间无法直接发送和接收数据,要实现资产跨链不仅需要跨链智能合约,还需要在链与链之间搭建跨链桥。跨链桥是将虚拟资产从源区块链转移到目标区块链的工具,本质上是将用户虚拟资产在不同区块链账本之间进行价值转移,其主要包括信息记录验证和跨链资产转移,信息记录验证是指准确、真实地记录用户虚拟资产在链与链之间流动的真实情况,通过中间链等方式对跨链信息进行验证,达成共识后将结果发送到目标链的合约地址;跨链资产转移是指主要通过资产托管、资产兑现等方式实现帮助用户进行价值兑现。
六、金融元宇宙相关法律问题
1、金融科技伦理先行
金融元宇宙的发展、金融交易的日趋复杂以及边界的日益模糊,必然会带来侵犯个人隐私、算法权力等各种伦理道德问题。因此,金融元宇宙的技术、产品、平台、公司、社群、市场及整个生态,根本上都是为了人而存在的,应用发展金融元宇宙首先要尊重和服务于人。其次,伦理是人类保护自身的核心文明,金融元宇宙的进步和商业利益的获得不能以破坏人类在安全、隐私、劳动、产权等方面的保护为代价。再次,金融元宇宙中的算法、模型在事实上具有价值观,相关产品的开发设计、更新迭代、具体应用需要担负相应的伦理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领域科技伦理指引》(JR/T0258-2022)指出:首先,金融机构要履行伦理治理主体责任,落实金融持牌经营要求,杜绝以“科技创新”名义模糊业务边界;其次,要防止不公平歧视,消除歧视性标签、数据代表性不足、模型偏差等负面因素,降低数据驱动、算法驱动决策导致的不公平结果,及时消除主观因素或客观因素导致的歧视、偏见,坚决抵制利用技术优势从事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不当行为;再其次,要做到公开透明,充分披露产品服务信息,做好消费者适当性管理,确保提供的金融科技产品服务与用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知识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将科技伦理深度融合到产品研发、业务运营、市场营销等环节;再次,要做到公平竞争,严防滥用数据和流量,公平公正使用智能算法,平等合理设置平台规则;最后,要牢固树立风险底线意识,自觉履行风险监控责任,积极健全创新退出机制。
2、金融数据安全
要保障金融数据安全,切实按照充分获取用户授权、最小必要采集数据、专事专用使用数据、严格采取防护措施、依法合规共享数据、主动清理留存数据等要求进行数据处理相关工作。
个人金融信息包括账户信息、鉴别信息、金融交易信息、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借贷信息和其他反映特定个人金融信息主体某些情况的信息。根据信息遭到未经授权的查看或未经授权的变更后所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将个人金融信息按敏感程度从高到低分为C3、C2、C1三个类别。在采集、处理用户金融信息前应当以显著方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向用户明示目的、方式、范围和期限,提前取得用户明确授权,并为用户修改授权、撤回授权等提供便捷有效的途径。确保金融信息采集的目的明确合理,将采集内容、频率、和数量控制在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使采集用户信息的方式对用户权益影响最小,防止过度采集数据。秉持“专事专用”原则,履行与用户的约定义务,避免超范围使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防护长效机制,做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并采取常态化防护措施,切实保护数据主体权利不受侵害。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推动数据资源安全共享,不设置不合理的限制,不阻碍其他市场主体公平获取数据。建立健全数据清理机制,及时妥善进行销毁或匿名化处理,并确保不能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被非法获取识别。
3、防止不公平歧视
要防止不公平歧视,采集处理数据时消除主观因素或客观因素导致的歧视、偏见,生成金融元宇宙数据产品时应当建立在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数据基础之上避免忽略少数群体的数利益诉求,在对用户画像时避免歧视性标签,在使用数据模型时要客观全面避免模型偏差等负面因素,降低数据驱动导致的不公平结果。算法,即计算机代码或指令,是由算法设计者设计而成的,然而算法设计者的知识背景和生长生活经历总是在不经意间融入整个设计及运行过程,算法设计者的价值偏向及其对算法方法的选择均影响到算法的公平公正,关系到是否包含社会歧视与不公。不同的算法使用者有不同的利益,在算法应用中包含着不同的价值判断,更多时是以自身利益出发来选择参数设置、制定消费者画像及决策规则,必然形成一定意义上的社会歧视与不公。因此,算法应当遵循人类共同价值观,遵守国家或地区伦理道德;算法应当尊重人类主体地位,给用户选择权和决策权;算法应当回归“技术中立”的本质属性,在算法运行的各个微观层面都要抑制人类社会无处不在的歧视和偏见;要避免利用算法形成的检索、排序、选择、推送、展示等规则,进行个性化信息推送以刻意迎合用户的主观喜好,导致用户陷入“信息茧房”;在对个人数据进行采集、分类和整合,然后挖掘包括个人资料、位置、行动轨迹、历史交易数据、敏感信息等涉及隐私的数据价值,并将上述隐私数据应用于数据转换、分析、处理和输出过程时,应侵害到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性权利;算法在嵌入到新生产生活资料引发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重构时,应当合理设置参数,制定公平公正的决策规则,保障用户的人身权和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