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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解析“‘男扮女装’卖卫生巾,为救女儿还是炒作?”

2025-01-27 0

近日,深圳市华新医院附近一名男子“男扮女装”在路边摆摊售卖卫生巾,只为筹钱为两岁半白血病女儿治病。后陆续有爱心人士将捐款打入该男子个人账户,该男子目前共收到150万的爱心捐款。就该事件涉及的爱心捐赠问题,受助人是否有公开义务,爱心捐赠与慈善捐助有何区别?2014年10月14日,知名婚姻律师杜芹做客深圳都市频道《法观天下》节目,就上述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

盈科律师解析“‘男扮女装’卖卫生巾,为救女儿还是炒作?” 
 图为杜芹律师参与节目录制

爱心捐赠与慈善捐助 有何区别?
    杜芹律师分析说,捐助人将赠款打入红十字会、壹基金等慈善机构,再通过他们捐助给不特定的受助人的情形,即为慈善捐助。此过程一般会有政府部门进行监控;而爱心捐赠是指,受助人在没有找到或不符合慈善机构的申请条件而直接向公众寻求帮助的情况下,捐助人了解到受助人的困难而直接将款项打到受助人账号上的情形。该情形在法律上称为“赠与”, 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这种赠与不受政府部门的监管,需要捐赠人自己把控其中的风险。
    爱心捐赠受助人 无义务公开明细
    杜芹律师表示,捐助人和受助人之间是“附条件"的 “赠与合同”关系,所附的条件就是“款项用于孩子治疗”。所以,受助人有义务将款项用途告知捐助人,一旦钱款没有用于孩子治疗上,捐助人可以撤销赠与,要求受助人返还款项。但是这种“告知”,仅限于捐助人。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受助人有义务要向公众公开。
    立法滞后 呼吁出台《慈善法》
    杜芹律师认为,我国公益捐赠方面的立法比较滞后,《公益事业捐赠法》还是1999年的,远远赶不上时代的发展。法律和制度的不完善,已严重制约了慈善事业的发展。杜芹律师呼吁应该尽快出台《慈善法》,规范善款使用、捐助人和受助人权利义务,更好地促进慈善的发展。

视频链接:http://www.s1979.com/video/20141014/1333067.shtml

杜芹,作为深圳知名的婚姻和财富风险管理律师,备受电台及媒体青睐。目前已经成为深圳都市频道《法观天下》、深圳财经生活频道《非常财经观察》常驻嘉宾律师,定期参加节目直播;同时还成为《第一调解》观察团老师及调解员;在《中国妇女》、《检察风云》、《深圳律师》、《南方都市报》、《深圳晚报》等多家媒体杂志发表各类专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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