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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峰律师应邀参加上海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汽车销售服务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讨论稿)》专家论证会

2025-01-19 0

朗诚律师事务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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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修订实施的《标准化法》第2条对“团体标准”首次做出了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这标志着“团体标准”在中国的标准体系中具有了明确和正式的法律地位。

 

2018年6月6日下午,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上海市永达国际大厦召开了《汽车销售服务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讨论稿)》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


会议由上海永达汽车集团副总裁唐华主持,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副会长商锦书、秘书长石国清、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汽车专业办公室秘书长王瑛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北京朗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武峰律师作为特邀法律顾问参加了本次专家论证会议。

 

武峰律师应邀参加上海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汽车销售服务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讨论稿)》专家论证会


在专家研讨会上,武峰律师从对《汽车销售服务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讨论稿)》的条款内容、编制格式、后续发展等方面对《汽车销售服务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讨论稿)》提出了相关法律修订意见,并结合办案实践中遇到的大量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司法实务角度提出了有关补充建议,相关意见得到了各方领导、专家的一致认同和高度赞赏。

 

会议最后,与会各方一致认为:上海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制定的《汽车销售服务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讨论稿)》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发展壮大团体标准”、《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鼓励依法成立且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制定团体标准”的指导精神,也是立足于汽车服务行业、响应上海“四大品牌”建设的具体措施。

 

    《汽车销售管理规范》将来作为“团体标准”正式出台后,将有助于规范促进上海汽车销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和汽车销售企业双方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提供一个重要的裁判、执法的说理论证依据和事实认定依据,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武峰律师应邀参加上海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汽车销售服务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讨论稿)》专家论证会

武峰律师应邀参加上海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汽车销售服务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讨论稿)》专家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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