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一说到征收,就不得不提一提补偿的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工厂拆迁越来越频繁。几乎是随处可见,我们大家面对工厂拆迁问题应该比较在意工厂拆迁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怎么算?
停产停业损失费是怎么计算的
停产停业损失主要包含两方面,即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使得被征收人失去获得利润的机会,所以,其实就是利润损失;和由于征收而不得不发生的一些必要费用。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由于这只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所以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这种方法就是我们所说的“按照基本利润计算”。
对于“月净利润”,根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是指生产经营者利用被征收房屋,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平均能够获取的税后净利润。月净利润按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的损益表确定。无法根据损益表确定的根据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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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刘力珮
类型:伪原创
编辑:赵森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