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局”)2020年9月25日联合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与证监会同步发布的配套规则统称“《QFII/RQFII投资新规》”),旨在降低QFII准入门槛,扩大其投资范围,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QFII/RQFII投资新规》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前,人民银行和外汇局于2020年5月7日联合发布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QFII/RQFII资金新规》”),取消QFII/RQFII额度限制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资金汇入、收益汇出等方面的操作便利性。
至此,《QFII/RQFII资金新规》与《QFII/RQFII投资新规》一起构建了全新的QFII/RQFII监管规则体系。在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等投资渠道的冲击之下,分别始于2002年及2011年但近年来逐渐失去足够吸引力的QFII/RQFII将重新焕发活力。
《QFII/RQFII投资新规》究竟利好谁?本文将结合近期我们客户咨询较多的部分问题,为您简要分析。
一
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私募资管产品
3.非证监会监管的资管产品
4.衍生品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1.自有资金
2.客户资金
十二
随着《QFII/RQFII资金新规》和《QFII/RQFII投资新规》相继落地,额度取消,利润汇出程序简化,投资范围扩大,本轮QFII/RQFII改革已经完成。
QFII/RQFII改革之后,我国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方式也将变革。随着将来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债券通以及QFII/RQFII三种渠道的进一步关联和打通,QFII/RQFII的操作便利性将进一步增强,QFII/RQFII也会更有吸引力。
中国资本市场愈加成熟,更多的精彩已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