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新框架体系确立
近两年来,根据中共中央十九大所确定的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总体战略,我国在外资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国务院发布多份扩大开放促进外资的文件,确立了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市场、减少外资限制的方向,基本确立了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总体框架体系。其中《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提出了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提出稳步扩大金融业开放包括修订完善QFII和RQFII规定,持续推进服务业开放、深化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开放等原则。
新时期吸引外商投资的总体框架体系包括:
1、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即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
2、实施备案制管理,2016年底将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自2018年6月30日起在全国推行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含新设与变更)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
3、深化“放管服”改革,负面清单内投资总额10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领域设立及变更,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和管理。
4、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投资保护水平(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外商投资过程中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议定,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技术转让。
这些改革对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落实国民待遇原则,使中国相关产业以公平、合理、有序的方式加速融入全球产业链体系的合作和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二、中国市场各相关行业众多领域推出新的开放措施
今年6月28日,发改委和商务部以第18号令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下称“新全国版清单”),自7月28日起施行。新全国版清单长度相对于2017年版由63条减至48条,在22个领域推出新的开放措施:取消和放宽除小麦、玉米之外的种业领域准入限制;放宽煤炭、非金属矿等采矿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在制造业领域,取消了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分阶段取消商用车和乘用车的外资股比限制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放宽船舶、飞机等领域的外资股比要求;部分以及分阶段取消金融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取消和放宽交通运输、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加油站全面开放;取消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等。可以说,除了具有国家战略重要价值和涉及国家意识形态需要极为慎重的领域仍处于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外,中国国民经济的各相关行业自2018年中期开始将接近全面对外开放,这对于中国对外开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三、自贸区在细分行业做进一步开放的试点
在新全国版清单发布两天后,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以第19号令发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下称“新自贸区版清单”),自7月30日起施行。新自贸区版清单由2017年版95条缩减至45条,相比于新全国版清单,新自贸区版清单在种业、油气、矿产资源、增值电信、文化等重要领域提出了进一步开放的试点举措:放宽小麦、玉米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外资股比要求;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及核燃料生产的规定;取消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以及将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由禁止投资改为中方控股;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增值电信开放措施推广到所有自贸试验区。自贸区版清单的进一步开放试点举措是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的试验,如这些开放试点措施在自贸区运行良好,在适当时机,必将引入全国版负面清单,将开放适用范围扩展至全国。
四、自由贸易区协议和投资协定、国际条约有更优惠开放措施的,适用优惠规定
新全国版清单和新自贸区版清单均同时阐明,《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后续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后续协议(“CEP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协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和投资协定、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更优惠开放措施的,按照相关协议或协定的规定执行。
2018年初,国务院提出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安排。在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如何在一国框架内,将粤港澳地区这一不同法制体系、不同治理结构、不同关税地区但相互毗连的区域,打造成一个人员、货物、资金自由流动的统一市场,势必是中国对外开放又一重要战略尝试,这将为中国走向全面对外开放提供具有战略意义的样本。我们预计国家将在CEPA体系的基础上,针对粤港澳大湾区推出更进一步和更高水平的开放安排。
五、境外境内,机遇和挑战并存
此次负面清单发布之际,正值中美贸易紧张关系加剧之时。面对国际经济复苏不确定性和国内经济矛盾,美国采取了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的策略,对中国,乃至欧盟、加拿大等西方国家,发起了加征关税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中国面对全球和国内经济挑战,却选择了进一步改革开放的策略。我国如期发布了更为开放的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此举再一次兑现了之前促进外资增长的相关承诺,持续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在各行业产业链日益全球化,彼此融合不断深入和相互依赖不断加强的大背景下,一收一放两种策略,对各国投资者和资本流动有何实际影响,我们将拭目以待。
小结
我国作为许多行业的全球第一大、或排名靠前的综合大市场,是全球各大行业巨头的必争之地。关于汽车行业、金融行业、船运行业、育种行业、采矿业、航空业、电力行业的开放将会是境外投资者关注的重点,负面清单中有关分阶段取消汽车行业股比限制、交通运输领域的开放、电网建设经营的开放、取消相关金融领域的股比限制、加油站全面开放等措施,这些均是外商投资中国市场的重大机遇,同时也是国内企业转型升级的契机和挑战。可以预见,随着进一步开放政策的落地,人民币在当前阶段处于汇率较低位置,国内相关产业转型升级面临较大压力的窗口期,更多外国行业资本将会选择来华,通过新设或并购方式的在中国建立其业务支点,分享中国市场平稳快速转型升级所带来的巨大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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